编者按:这是一篇锡业股份并购华联锌铟的内幕老文,在锡业股份年报公布之时,我编辑出来跟投资者共享。投资股票要深挖各个方面,好的坏的都不能放过,这样你才能全面了解公司。
跟锡业股份相关的部分,我都用粗斜线标了出来,以飨读者,欢迎指正。
2014年10月11日 10:02 新浪博客
原文网址:多年以来,云南文山大关县的都龙锡矿改制之事( 下称“都龙改制”)备受关注,并伴随一系列官员的落马,几经炒作成为热点事件。近日,随着商人马应喜、前文山州副州长兼公安局长钱磊多名相关人员被调查和处理,“都龙改制”再度成为焦点,也因此揭开了“都龙改制”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黑幕。笔者有幸拜访了多名相关人员和知情者,并获得了一些一手资料,本着实事求是、还原真相的原则,拟将我所知情况与大家共享。
一、“都龙改制”过程回顾
(一)“都龙改制”的国际国内经济大背景
纵观历史,文山的“都龙改制”正处于当时全国国企改革的第二个阶段。从国际上看,东南亚金融危机大面积发生;从国内来看,国企负债率居高不下,国内经济大环境危机四伏。不少国企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使得不少呆帐成为死帐。于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后,党的十五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做出重大部署,强调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元化”,“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品质”,“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掀起了一轮轰轰烈烈的改革。
2002年,正当全国“国企改制”之风吹遍大江南北之际,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决定顺应国家关于国企改制的相关要求,在省内推进国企改制。当年2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指出:“我省近年来经济发展缓慢,工业经济增长乏力,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额居高不下,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因此,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根据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退保进,以放促活,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转换和结构优化,全面有序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国有资产在应当退出的行业中基本退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亏损面和亏损额大幅度下降,使国有企业在我省的经济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做出的新一轮“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都龙改制”应运而生。
(二)文山州政府批准“都龙改制”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02年伊始,在时任文山州委书记张田欣领导下,文山州委州政府响应云南省委白恩培书记的决定,正式酝酿“都龙改制”,并于2003年批准实施。 都龙锡矿位于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是文山州一个老国有矿山企业,该矿解放前就已经存在。因长期投入不足,2001年销售收入仅有1亿元,利润总额才400万元。矿山以当地群众打小坑为主,群挖乱采、秩序混乱,没有冶炼深加工,资源浪费严重。2003年2月26日,文山州政府正式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都龙锡矿改制方案的批复》批准了《文山州都龙锡矿改制方案》,“都龙改制”正式启动。
从这个历史背景来看,此时“都龙改制”应该是“潮流所致”,是“大势所趋”。而且,那时的国企改制,从全国层面来看,都处于探索和“摸石头过河”阶段,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成分。而这些不规范成分在“都龙改制”都或有显现,此后,伴随着改制过程中的一些暗箱操作,“都龙改制”导致的影响持续至今。该改制方案显示,经过文山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企业总资产17760.17万元,负债总额12985.47万元,企业净资产4774.47万元,资产负债率73.12%。改制方案要求,终止文山州都龙锡矿国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终止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在此基础上由文山州锡矿职工持股会和其他法人发起组建“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都龙锌锡”)。改制后,新企业的股权结构为:文山都龙锡矿职工持股会出资1764万元,占42%;来自昆明的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32万元,占46%;文山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10万元,占5%;经营者责任股占7%,资金总计4200万。都龙锌锡股东协定显示,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首届董事长名义上由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政江担任,实则由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马应喜等人操控。此时,都龙锡矿职工持股会和经营者责任股在改制时共持有股份49%,占大头。历史地看,当时职工持股会是同意改制的,也是“都龙改制”的受益者之一。
(三)“都龙改制”后云锡公司按要求进行锡业整合
2002年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新一轮“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云南省全面推进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的整合,其中云南锡业集团被确定为云南省锡行业整合的牵头单位。2002年,按照云南省经贸委的部署,云南锡业集团将个旧市原来有6座矿山和2家冶炼厂进行整合,“6矿2厂”整体划归云锡,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云南锡产业发展的矿山资源问题。2004年7月,云南省经贸委发文继续推进锡行业整合。这时,云南锡业集团找到了都龙锌锡公司,开始了合作的谈判。在谈判取得进展后,云南锡业集团以840万元获取都龙锌锡20%的股份。云南华联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以294万元获取7%的股份。 2011年4月12日,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佐证了这一消息。公告称:“根据省政府锡行业整合的要求,为调整和优化股权结构,原‘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20%的股份给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并于2004年7月27日发起组建了‘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此后,华联锌铟公司的股份构成为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马关联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法人。
云南马关联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是徐安华,注册时间是2004年4月29日。
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是马应喜,注册时间是2004年5月19日。
文山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是马永泽,注册时间是2001年3月5日。
据了解,徐安华系原都龙锡矿矿长助理,马应喜与马永泽都是文山平远街人,或有亲戚关系。截至2007年12月,华联锌铟两次增资扩股,彼时的总股本由原来的4200万元变为2.8亿元,其中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1%,文山腾强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云南锡业持股20%,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徐安华持股7%,马永泽持股4%。
2011年4月12日,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卷报上发布的《澄清公告》称:2010年11月,云南省政府再次整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42%的股份。至此,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持有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62%的股份。操作这次整合的是时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雷毅。(雷毅已于2013年因受贿等罪名被云南省纪委带走调查)。 据了解,其他38%的股份构成分别是:马永泽以及公司文山腾强持股8%,陈伟持股3%,马应喜持股10.79%,博信优质(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股15%,马关滙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1%。这多达十余次的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过程,后来被质疑为“国有资产流失”。客观来讲,云锡集团不断获取的股权,有云南省委省政府在2002年做出新一轮“三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关于锡业整合的政策背景,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人在“都龙改制”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非法变现流入个人私囊的违法犯罪行为。随着中央反腐的深入进行,钱磊、雷毅、张田欣、马应喜等人均被查处,“都龙改制”过程中的一些暗箱操作和贪腐行为也被逐步揭露了出来。
二、“都龙改制”一些内幕及相关人员面面观
(一)钱磊与马应喜等人策划并推动“都龙改制”
2000年钱磊赴文山州公安局任局长不久后认识了在文山州平远街做矿生意的马应喜。认识马应喜后,他们交往日渐多了起来,经常约在一起吃饭,一起玩耍。后来,在马应喜的介绍下,钱磊认识了和马应喜一样做矿生意的文山州平原街矿老板马永泽。 作为公安局长的钱磊,此时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他还兼任文山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对国有企业改制有一定了解和发言权。2002年,马应喜获悉都龙锡矿准备改制,便找到钱磊共谋参与改制事宜,并商定由钱磊找张田欣书记帮忙。商妥后,马应喜及钱磊为增加夺取改制重组权的分量,商定要再找一家有实力的大公司合伙,用该公司参与都龙锡矿的改制。 此后,钱磊向马应喜推荐了集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蒋政江。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就是蒋政江。据了解,该公司挂靠于云南省建设厅,是昆明成立较早的地产公司之一。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已完成10余个专案开发,涉及住宅、办公楼、商业等开发专案。1997年,这位做了5年房地产生意的蒋政江,经时任玉溪地区公安局局长先燕明介绍,认识了时任云南省玉溪地区公安局副局长钱磊。此后,他与钱磊联系较多,经常约在一起吃饭。在钱磊的一步步帮助和支持下,之前毫无矿冶从业经验的蒋政江,除了房地产,也开始做矿。钱磊认为蒋政江这个人不错,公司也很有实力。他让马应喜与蒋政江联系并共商合作事宜。之后,钱磊主动联系蒋政江,把文山州都龙锡矿改制的情况和蒋政江说了,并把马应喜想找他合作的事告诉了蒋政江。一段时间后,蒋政江专门到文山了解都龙锡矿的情况。刚好那个时候,钱磊的小学和中学同学喻志敏打电话来,想让钱磊帮他找点事情做,钱磊随后把喻志敏介绍给了蒋政江。蒋政江在与马应喜见面后,两人一拍即合,他们决定合伙以集成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参与文山都龙锡矿改制,此后喻志敏作为集成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被蒋政江派到文山参与都龙锡矿改制。
(二)两股势力争夺“都龙改制”重组权
在马应喜和蒋政江等人合作参与文山州“都龙改制”前期,钱磊介绍蒋政江等人认识了时任文山州州长宋嘉林。但是宋嘉林对开矿的马应喜和湖南人蒋政江不感冒。因为宋嘉林当时也有一个在文山开矿的湖南籍好朋友叫做蒋会云。蒋会云与其搭档王茂自2000年下半年开始,先后在文山州马关县、西畴县和麻栗坡县从事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2000年下半年,蒋会云、王茂到马关县都龙镇龙山脚矿区承包了一片矿山,采矿权属于当时的镇企业办,蒋会云等人承诺出矿后,将25%的利润作为管理费,交给镇企业办,但他们的真实意图是通过这个矿洞盗采邻近的当时还是国有企业的都龙锡矿已探明资源。后来蒋会云、王茂与别人合伙设立了一家新的公司,并间接通过这家公司与都龙锡矿合作,原来蒋会云、王茂的矿洞仅作为通风口。后来都龙锡矿决定改制,州长宋嘉林力推的蒋会云与州委书记张田欣力推的马应喜这两股势力发生了争夺重组权的暗战。2003年2月底,张田欣力推的马应喜、蒋政江等人的改制方案顺利通过。同时,也从此开罪了宋嘉林等人。此后,2004年马关县矿区改制成为华联锌铟公司时,蒋会云向华联锌铟公司索要赔偿,最终从华联锌铟公司获得了460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费,同时,他自行处置了存量矿石。
(三)钱磊帮助马应喜等人取得重组权后分得8%的干股
2002年,在和钱磊交往过程中,马应喜和蒋政江知道钱磊跟时任文山州委书记张田欣关系很好,所以在改制期间,马应喜提出请钱磊找张田欣帮帮忙。钱磊答应后即找张田欣汇报争取支持。之后在改制期间确实得到张的大力帮助和支持。2003年2月底,马应喜、蒋政江等人的改制方案顺利通过。马应喜等人认为,没有钱磊的帮忙改制方案是批不下来的,所以决定送一些股份给钱磊。钱磊心中非常高兴,也确实想要这些股份。当时马应喜并没有说要送给钱磊多少股份,后来钱磊得知,文山锌锡公司成立时,马应喜、蒋政江等人每人分得股份8%,送给自己的股份也是8%。后来,因为利益分割的原因,马应喜和蒋政江等人的矛盾越来越激烈,几个人闹着要分家。大概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马应喜找到钱磊,告知其准备把华联锌铟公司的股份分出来,希望把钱磊的股份划到马的名下或者马的弟弟马应尊的名下代持。因为马应喜这个人平时爱耍赖,和蒋政江等人闹翻就是因为利益上的事情,钱磊担心股份划到他名下不稳妥,迟早会被他吞了,于是没有答应马应喜的提议。过了一段时间,钱磊和马应喜等人先后在云南省警官学院钱磊办公室、昆明市世纪金源酒店等地方多次商量把华联锌铟公司股份划给钱磊的事。
在商量过程中,钱磊提出把送给自己的8%股份划在同学喻志敏的名下,让喻志敏代持。当时马应喜表示反对,认为划在喻志敏名下不安全,因为喻志敏不是初期参与合伙改制的股东,再有,喻志敏与钱磊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划在喻志敏名下,很多明白人就能联想到,这就是送给钱磊的股份。这时,马应喜又提出,把送给钱磊的8%股份划在他或者他弟弟马应尊等人的名下代钱磊持有。钱磊觉得把这些股份划到别人名下不稳妥,还是坚持把股份划在喻志敏名下。事后,钱磊找了喻志敏,商定由喻代持这些股份。之后,钱磊安排喻志敏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为了不暴露划在喻志敏名下的华联锌铟公司8%的股份是马应喜和蒋政江等人送给钱磊的,他们商定的办法是:用今后华联锌铟公司的分红,支付一笔股权转让金给集成房地产公司,让集成房地产公司的高层以集成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喻志敏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合同》,把马应喜他们送给钱磊的股份,形式上弄成是集成房地产公司以200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喻志敏的。此后,正如他们计画的一样,喻志敏与集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合同,这8%的股权就这样转到了钱磊的心腹喻志敏的名下。
(四)马蒋翻脸后钱磊等将股份卖给云锡套现数亿元
2010年初,马应喜和蒋政江在利益上的矛盾彻底激化,马应喜决定把蒋政江等人赶出华联锌铟公司。而此时,蒋政江也决定不再跟马应喜合作,想把持有的股份卖给云南冶金集团。但马应喜联合云锡集团的董事长雷毅对其施压,最终强迫蒋政江把股份卖给了雷毅的云锡集团,这时钱磊也决定把挂在喻志敏名下的8%股份也一起卖给云锡集团。在这期间,马应喜也找到钱磊,让钱磊不要和蒋政江合作,说自己正在运作华联锌铟公司上市,钱磊跟自己合作,股份将来会有很大的增值。钱磊在卖和不卖之间犹豫起来。后来,他觉得马应喜人品不好,就是因为利益,跟蒋政江闹翻了。几经考虑后,钱磊还是决定和蒋政江他们一起把股份卖给云锡集团。并交由喻志敏具体办理卖股事宜。此后,喻志敏与云锡集团谈妥,并告诉钱磊8%的股份能卖大约2.2亿元。
2010年11月的一天,喻志敏报告钱磊2.2亿元已经全部到帐。这时,钱磊安排喻志敏按照此前喻志敏和集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将2400多万资金打到了集成房地产公司帐户上。这样做,是为了把喻志敏代钱磊持有的8%股份,弄成是喻志敏自己出资2400万,跟集成房地产公司购买的。就这样,在“都龙改制”过程中,钱磊等人将原始股非法变现,获得非法利益数亿元,后来关于“都龙改制”造成国有资产大幅度流失的说法正是因此而生。另外,蒋政江跟马应喜合作关系也非常有戏剧性。一是在钱磊的牵引下,两人一拍即合,蒋立即和林华灼、喻志敏等人以集成房地产公司名义参加“都龙改制”;二是“都龙改制”后,蒋是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马应喜等在最初几年的合作也很好,蒋等人也从改制中获得丰厚的回报;三是在世界性金融危机发生前后,都龙锌锡内部因利益发生重大冲突,马、蒋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马联手云锡集团雷毅把蒋赶出华联。
(五)马应喜蒋政江等人投桃报李
在“都龙改制”过程中,有一事也值得一提。2003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白恩培在到省教委调研时明确提出要“学校公司化,教育市场化”。2003年8月,全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这也是云南省的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白恩培亲自宣布了6个试点地区,文山也在此列。
文山的张田欣书记积极回应,及时贯彻落实白恩培的指示和有关教育综合改革的精神,努力探索高中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改过去政府单一投入体制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投资、学校贷款、政府贴息、学校还贷”的新型教育投资模式,并取得一些成效和经验。此间,马应喜、蒋政江积极回应参与张田欣书记的这一次改革,可谓投桃报李。之后,2005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文山召开了“云南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文山现场会”,充分肯定和总结了“文山经验”。 张田欣也因此得到白恩培的高度赞赏,为日后白恩培提拔其进入云南省常委添了不少分。
据了解,马应喜、蒋政江以都龙锌锡名义投资1020万元以控股方式参与马关一中联合办学,并取得成功;此外,都龙锌锡还投资37.6万元在马关夹寒箐镇建盖了一所“锌锡希望小学”,较大地改善了师生的教学环境及条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马关年鉴》显示:马关一中顺利实现了县人民政府与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办学,这为全县乃至全州创新办学模式做出了典范,又为马关一中的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另外,改制后都龙锌锡还为改扩建矿山、治理污染、改善职工福利、马关县市政和道路建设等投入十多亿元,所以当地政府和群众曾一度认为改制使得“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都受益。这些“成绩”也为当地一些官员日后的升迁加了不少分。可谓相互利用,各取所需。不过,客观的说,不能因为“都龙改制”此后出现的暗箱操作,就否定了“都龙改制”后,都龙锌锡为当地做过的一些有益的事。
三、“都龙改制”真相被多次歪曲
同许多热点事件一样,“都龙改制”也一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他们为达到自身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通过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搅乱视听,进而误导反腐进程。笔者查看了多年来针对“都龙改制”事件的各种操作,发现许多均属造谣。为使反腐不至于偏离方向,本人认为有必要还原真相,以正视听。
(一)一个诈骗犯罪嫌疑人揭开了恶意炒作的背后推手
这事要从文山州公安机关抓获的一个诈骗犯罪嫌疑人说起。这是一个叫卢启康的男人,今年54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马安山村民委上董亮村民小组人。几个月前,卢启康因为涉嫌诈骗他人钱财,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在此后的审讯过程中,卢启康交代了很多鲜为人知的犯罪事实,其中一部分就涉及“都龙改制”。卢启康与原马关都龙锡矿的退休职工胡德荣相互认识。胡德荣因儿子在北京联系工作曾找卢启康帮忙,因此知道卢启康在北京有一定的关系。2013年,胡德荣打电话约卢启康见面,说都龙锡矿的退休老职工代表想就改制中存在的问题找人“向上反映一下”,想找卢启康帮忙。这位自称是都龙锡矿退休老职工代表的,就是文山都龙锡矿原总工程师戴廷璋。通过胡德荣介绍后,戴廷璋等人先后把卢启康三次约到了文山都龙锡矿原矿工喻向成家。在多次密商后,戴廷璋等人决定出资请卢启康去北京找人去上告和炒作他们早就准备好的材料。
2013年,戴廷璋代表上访老职工和卢启康签了一份协定,内容是:戴廷璋、喻向成等人先凑46000元的活动经费给卢启康,如果北京没有人下来核实情况,卢启康要把钱还给戴廷璋、喻向成等人;如果北京来人了解反映的情况或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46000元的活动经费不退赔,戴廷璋、喻向成等人拿到股份后再按20%的提成支付给卢启康报酬。协议签好之后,戴廷璋等人分两次拿了46000元给卢启康先去跑关系。在与戴廷璋等人多次密商后,卢启康才逐步搞清楚戴廷璋等人的目的、材料的内容以及他们活动的许多情况。他们主要就是想利用中央和大众高度关注反腐这个大势,混淆视听,达到推倒“都龙改制”股份转让的决定,趁机从中牟取私利的目的。拿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一定要把我们的诉求包含在反腐这个大题目中,才能引起重视和关注,才能达到目的”。因此,他们道听涂说,并大肆编造传播谣言,不惜攻击秦光荣等领导人,希望通过炒作造势,引起媒体和中纪委的关注。他们认为,如果能把一些领导扳倒,他们的“维权活动就有底气了,省里面谁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了!”其实戴廷璋等人十年来已经多次出钱找各种关系和管道甚至是境外网站进行造谣炒作,因未达目的,并已经花了不少钱,所以仍不停地进行所谓的“维权活动”。但因实在找不出这些领导到底有何腐败行为,多年来也只能不断“炒冷饭”。具体情况下文还有交代。卢启康大概知道这些情况后,觉得这是一次捞钱的大好机会,便积极参与其中。在卢启康上京找媒体的同时,2013年下半年,戴廷璋又出资20000元人民币找省内记者采访炒作此事,但未见成效。
2014年7月,在张田欣被查处期间,戴廷璋、卢启康通过个人关系,花钱找来多家媒体记者,对“都龙改制”等事件进行所谓的跟踪报导,并再次散布针对秦光荣等领导人的谣言,试图再次形成舆论炒作热点。此后多篇报导在境内外各大互联网、微信、境外网站博讯、大纪元、亚洲自由电台等大量转载和传播。同时,戴廷璋等人也开始大面积散布中央对张田欣处置过轻的言论,并指使卢启康通过关系,向中央有关部门递交材料,内容有:“张田欣处理轻了,当初张田欣在文山任州委书记时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利益被蒋政江获得”、“蒋政江为云南省某领导的同父异母兄弟”,并建议进一步深挖“张田欣问题”。
(二)竞争失败泄私愤,恶性炒作图私利
打着领导人名义四处拉生意,这种事情在官场和商场上并不鲜见。据知情人透露,宋嘉林的好朋友湖南人蒋会云也曾打着秦光荣的名义谋取私利。2000年进入文山初期,蒋会云和王茂就利用自己是湖南籍的身份,在多个场合盗用秦光荣的名义,欺瞒当地干部和群众,谋取商业利益。在没有得到秦光荣帮助之后,尤其是在“都龙改制”过程中,败给另一个湖南人蒋政江之后,蒋会云和王茂恼羞成怒,他们认为是秦光荣支持了蒋政江,于是捏造谣言,开始诬告秦光荣以及云南省的一些官员,企图发泄私愤,并伺机图谋私利。蒋会云和王茂高额聘请代理人,在境内外散布大量虚假资讯,利用境外一些管道和关系,打出维护人权的旗号,抹黑一些国家领导人和秦光荣等云南省领导,企图将经济纠纷政治化,以期达到混淆视听,发泄私愤,并谋取私利的目的。。
(三)有政治企图的人发布谣言并在境内外肆意炒作以期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据一些知情人透露,戴廷璋等人如此亲力亲为、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是因为背后一些有政治企图的人员与其相互利用勾结,并给予鼎力支援、资助和指点。
据本人对多年来的情况分析表明,每当中央调整秦光荣任省长和省委书记之前或者有中央或云南省的官员落马的那段时间,必然就有人利用戴廷璋等人编造的材料在境内外肆意炒作,企图影响政局走向。戴廷璋等人则积极配合回应。据了解,在“都龙改制”过程中,由于经济大环境并不好,当时的职工一开始是自愿出让股份的。后来随着经济转暖,股份价值越来越高,部分人员开始反悔,觉得当时自己卖股份是贱卖了,本来可以有更高的收益,却没能得到。
于是,以戴廷璋为首的几个人经常聚集密谋,逐步形成一个组织有序、分工明确的团伙,该团伙设有专用公共帐户,拥有大量来历不明的资金,用于邀请媒体造势、聘请人员赴京告状和给境外媒体传递资讯等。据知情人透露,戴廷璋等人多次向广大职工宣称:“如果把股份从云锡搞回来,每位职工应该可以得到100万元补偿”,以此引诱其他职工加入,扩大所谓“维权”规模。期间有些职工提出疑问,认为股份即使搞回来也属于国有财产,不可能分到个人,戴廷璋他们就进行排挤和打击,说他们是“没骨气,没胆量,不敢作为”。 戴他们通过发布资讯,组织群众上访,多次向党委政府施压,要求所谓的赔偿。
在这些手段效果并不显着后,他们仍在谋划继续以“改制过程存在国有资产贱卖”、“官商勾结致国有资产流失”等话题进行持续炒作。
(四)谣言止于智者,真相终将大白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还是有些人总是热衷于传谣,但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许多谣言编造很低级,根本经不起推敲。例如关于针对戴廷璋等人四处散布的“蒋政江为秦光荣的同父异母兄弟”一谣,笔者辗转找到蒋政江的幼时朋友了解到,这个说法子虚乌有。蒋政江,原名胡安官。对他的发迹史,他儿时的朋友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父母都是老实人,一辈子本本分分,没做过啥出格的事情。幼时朋友说,蒋政江从小脑瓜子灵,鬼点子多。在90年代初,不知什么原因,他将自己的姓由父亲的“胡”,改为了母亲的“蒋”,名字也进行了更改。并在此后注册了昆明集成房地产公司,开始在云南做起了房地产生意。而彼时,近年来才被编传为蒋政江“同母异父”哥哥的秦光荣还在湖南本地任长沙市委书记,两人那时还根本不曾相识,八竿子也打不着。1999年,秦光荣调往云南。由于是老乡关系,蒋政江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秦光荣。据蒋的一些好朋友介绍,曾有些朋友多次提出让蒋找秦帮帮忙,但蒋多次都发牢骚说“ 生意上的事情别找秦,他太正统谨慎了,他自己的亲戚想找他帮忙都没门,更别说我们这些一般关系啦,再说我在省里高层还有其他朋友。”。同时蒋还表白说事业的发展都是靠自己,没有找秦帮过忙。
“都龙改制”掀开了文山矿权争夺战的冰山一角
在文山,争夺矿权的“利益战”和“政治战”,绝不仅限于“都龙改制”这一起。2005年以来,随着钨矿资源价格不断上涨,麻栗坡县各种非法采矿、非法承包、非法转让现象十分突出。仅在30余平方公里的矿山上,有矿井(洞)300余口,有大、小选厂近200座,矿山开采秩序十分混乱,钨矿资源遭到严重浪费,矿区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实施钨矿资源整合前,麻栗坡县共办有钨矿、钨锡矿、铅锌多金属《采矿许可证》11本,《探矿许可证》12本,各企业均没有详细明确的设计和勘探开采方案,导致资源开采秩序较为混乱。为从根本上解决矿山秩序混乱、破坏浪费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突出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62号)等档精神,麻栗坡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2月全面启动钨矿资源整合工作。
对外宣称的整合情况是:麻栗坡辖内、县政府组建了钨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制订了周密的整合方案,采取公开招商竞争的方式,通过媒体公开发布钨矿资源整合的相关锌锡,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合作伙伴。通过公开招商、公正评审、竞争择优,对技术、资金、实力等各个因素进行比选后,最终在候选的云锡集团、紫金集团、江钨集团、华西集团、华联锌铟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等8户企业中,选择紫金集团作为整合钨矿资源的主体企业。而此事真是这么回事吗?
据知情人透露,紫金集团入选其实另有隐情。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的夫人张慧清是紫金集团入选最大的恩人。据透露,张慧清打电话给张田欣升迁后继任的文山州委书记,要求“关照”紫金集团。在接到大领导夫人的电话后,文山州委书记遂安排给了时任文山州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州长林耘埜。林耘埜于是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才成全了紫金集团的顺利入选。今年8月4日,时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的林耘埜,在其位于国土资源厅十楼的办公室内,被多名检察院、法院和公安的工作人员带走。围绕著文山矿资源的争夺暗战,笔者还将持续关注,随着一些案件被查处,真相总将大白于天下! (完)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网页链接 2011年04月13日 01:0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期,公司注意到有部分网络传闻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意将其参股的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本公司,传闻主要内容如下:
传闻1:2004年云南省政府整合锡行业,锡业股份(13.540,-0.06,-0.44%)母公司云南锡业集团占比20%的股权成立了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云南省再次整合,云南锡业集团成为华联锌铟绝对控股方。
传闻2:如果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为避免与锡业股份产生同业竞争,控股股东云锡集团会将华联锌铟注入锡业股份。
二、澄清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澄清如下:
传闻1:属实。
根据省政府锡行业整合的要求,为调整和优化股权结构,原“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20%的股份给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并于2004年7月27日发起组建了“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云南省政府再次整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42%的股份。至此,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持有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62%的股份。
传闻2:不属实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书面答复如下:在可预计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锡业股份实施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和出售、转让股权等重要事项,并承诺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与锡业股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将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注入锡业股份的计划。
目前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锌产品和铟产品的开采和冶炼,暂无计划对锡资源进行开采及冶炼,故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本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实施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和出售、转让股权等重要事项。
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马应喜在都龙锡矿改制华联锌铟及华联锌铟被云南锡业集团收购过程中,向时任文山壮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长钱某、时任云南锡业董事长雷毅行贿的事实。
托钱某与领导协调 送价值2亿元股权
2002年,马应喜、蒋某1、林华灼(后二人另案处理)欲以云南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以下简称集成公司)入股参与原国企都龙锡矿的改制。
经过三人商议,由马应喜请托时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长的钱某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协调关系。钱某表示,自己与时任州委书记周某1关系好,钱某请张某1帮忙使三人顺利参与改制并取得不正当利益。
根据证词显示,在都龙锡矿改制方案中,没有对都龙锡矿采矿权进行评估,而根据法律法规,国企改革涉及矿产资源必须对采矿权进行评估纳入改制范围。改制方案、评估结果报给了时任文某州常务副州长宋某审判。马应喜担心无法通过批复,再次找到钱某帮助协调关系,最终改制方案顺利获批。
都龙锡矿改制后,成立文某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总额4200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占42%、集成公司占46%、文某腾强公司占5%、经营者出资7%;原划定给都龙锡矿的国营矿区资源,由改制后的都龙锌锡公司继续管理和开采,并按国家现行对国有企业使用资源的有关规定交纳税费。其中集成公司、文某滕强公司的持股中含有马应喜等人的股份。
2004年5月8日,昆明集成公司、文某都龙锡矿工会委员会、文某腾强实业有限公司分别转让9%、10%、1%股权给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6月8日,文山都龙锌锡有限公司更名为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5日,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云南集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为马应喜、蒋某1、林华灼。
2008年的一天,马应喜为感谢钱某帮助,个人送给已调任云南警官学院副院长的钱某50万元。2009年6月,马应喜、蒋某1、林某2为感谢钱某在都龙锡矿改制中提供的帮助,将挂在云南集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持华联锌铟公司8%的股份赠送给钱某。钱某为掩盖受贿事实安排其同学喻某和置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代钱某持有上述股份。
2009年6月20日,林华灼代表置业公司与喻某签订协议,约定集成公司以2240万元的价格将该公司所持华联锌铟公司8%股份转让给喻某的情况。
2010年9月28日,云南华联锌铟公司的股东云南集成公司、喻某、林华灼与云南锡业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股份转让给云南锡业集团,其中集成公司转让33%,林华灼转让1%,喻某转让8%。至此,集成公司退出云南锌铟公司。
钱某喻某代持部分,共获得云南锡业集团支出对价由以2.27亿元的价格将股份转让给云南锡业集团,上缴个人所得税4092万元后,获利1.86亿元。
钱某表示,自己没有想到所持有的股份能值2个亿,自己叫喻某按照之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将2400万元转给云南集成置业。其余大部分资金被自己用于经商做生意。
为获雷毅满足私利 前后送钱132万
除此之外,在都龙锌锡被收购的过程中,马应喜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向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和云南锡业集团董事长雷毅,分六次行贿共计132万元。
雷毅表示,2004年省政府安排自己去协调云南锡业集团、华联锌铟进行资源整合,在次过程中认识了马应喜。之后马应喜多次给雷毅送钱。雷毅称,马应喜之所有送钱给自己,是因为其是华联锌铟的股东,当时云南锡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占华联锌铟公司62%的股份,对华联锌铟发展起决定作用,马应喜和华联锌铟是利益共同体。2012年华联锌铟股东徐某要转让其持有的7%股份,云南锡业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有马应喜收购,在征得雷毅的同意后,马应喜又将股份转给了博信公司。
马应喜交代,在2011年,自己的深圳洲际酒店送给雷毅1万元现金,自己送钱给雷毅,目的是为推动华联锌铟上市,使自己持有的股份增值。另外,由于自己资金紧缺,打算将持有的华联锌铟公司15%的股份转让给博信公司。2010年,马应喜以3亿7千万的价格成功转让8%的股份,转让股份需要云南锡业集团同意,雷毅作为董事长,必然需要得到其支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应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亿元,罚金已缴纳。(恢恢/文)